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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機械是裝備工業(yè)中的重要部分。它可用于各種工程項目,如土石方施工、路面建設與維護、流動式起重裝卸作業(yè)以及建筑工程等。工程機械在國防建設、交通運輸建設、能源工業(yè)建設和生產(chǎn)、礦山等原材料工業(yè)建設和生產(chǎn)、農(nóng)林水利建設、工業(yè)與民用建筑、城市建設和環(huán)境保護等領域中發(fā)揮著重要作用。
當將工程機械出口至歐盟時需要進行CE認證。根據(jù)CE認證的標準要求,對于各類工程機械,需要符合相應的標準。
首先,EN474-1是土方機械通用標準,適用于挖掘機、裝載機、起重機等大多數(shù)工程機械,但不包括壓路機和鉆機。除了EN474-1的要求外,專門的工程機械還需要滿足EN474-2至EN474-12的要求。這些專門的標準不會重復EN474-1的要求,但會增加特殊要求,并在要求沖突時優(yōu)先于EN474-1。
其次,對于機器總重量超過1500KG的工程機械,需要有駕駛室,并且駕駛室的尺寸要符合ISO3411-2007的要求。此外,推薦使用經(jīng)過E-MARK認證的安全玻璃。
駕駛室內(nèi)控制裝置的布局要按照EN ISO6682:1995的要求進行。發(fā)動機排放至少符合歐III標準,并提供相應的測試報告或證書。
建議在駕駛室內(nèi)配置儲藏箱來存放說明書或指導書,并建議該儲藏箱可鎖。如果駕駛室已經(jīng)可鎖,儲藏箱可以不用鎖。
駕駛室內(nèi)不應有尖角或銳角。駕駛室需要配備空調(diào),其通風和加熱能力要符合ISO 10263系列的要求。加熱要求在30分鐘內(nèi)溫度上升至少25度(參見ISO10263-4:2007),通風能力要求為43立方米/小時(參見ISO 10263-2:2007)。
推薦駕駛室設置側門,并且提供玻璃破碎錘。駕駛室門的尺寸要符合EN ISO2867:2006的要求。在玻璃破碎錘附近應提供緊急出口標示,所有相關標示應符合EN61310-1:1995的要求。
駕駛室需要配備除霜系統(tǒng),可以通過加熱系統(tǒng)或?qū)iT的除霜裝置來實現(xiàn),具體要求參見ISO 10263-5:2007。
如果工程機械安裝有增壓系統(tǒng),至少需要達到50pa的要求,具體要求參見ISO/DIS 10263-3:2007。
工程機械的防傾翻保護裝置需要符合EN3471:2008的要求。功率超過15KW的工程機械需要配備防跌落保護裝置,并符合ENISO3449:2008的要求。
一般而言,Scraper(刮運機)、pipelayer(鋪管機)、trencher(挖溝機)、landfill compactor(垃圾清理壓實機)、excavator(開鑿機)和roller(壓路機)等機械不需要配備防跌落保護裝置。
座椅的尺寸和調(diào)節(jié)需要符合人體工程學的要求,具體參見ISO11112-1995。座椅的振動需要符合EN ISO7096:2000的要求。座椅振動與發(fā)動機排放以及空調(diào)系統(tǒng)是一些國產(chǎn)小型裝載機CE認證的難點。
安全帶的寬度至少為46mm,具有高強度、耐腐蝕、耐老化和防火等特點。安全帶需要符合歐洲人體尺寸(ISO 34110)的要求。解開安全帶所需的力量應在10N至130N之間。具體要求參見EN ISO6683:2005。
控制和指示按鈕的要求參見ISO 10968:2004。操作標示符合ISO 6405-1:2004+A1:2010和ISO 6405-2:2003的要求。
啟動和停止等按鈕需要符合ISO10264:1990的要求。
23.根據(jù)ISO6011:2003的要求,面板應設計成白天夜晚均可清晰看見指示,并且要求色差對比不過于刺眼。按鈕顏色應采用綠色表示正常操作,紅色表示非正常操作,黃色則表示介于綠色和紅色之間。
24.根據(jù)EN12643:1997+A1:2008的標準,橡膠輪胎行駛時的速度應控制在20km/h以內(nèi),以符合安全要求。停車制動系統(tǒng)應符合EN ISO3450-2008標準。
25.能見度遵循EN5006:2006的要求。
26.后視鏡的設計符合ISO14401-1:2004和ISO14401-2:2004的標準。
27.燈的布局圖符合EN12509:2004的要求。